OBL-ART18-01Binding
确保授权代表的授权书涵盖法定最低任务
- 适用于
- Manufacturer
- 来源引用
- Art. 18(1)Art. 18(2)Art.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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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语言
如果指定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书面授权书须赋予其至少三项特定权力:(1) 在至少 10年内访问并保存技术文件和欧盟合格声明,(2) 能够向市场监督机构提供所要求的 所有合格文件,(3) 配合纠正措施的权力。与设计、开发和生产相关的核心义务不得 委托;这些义务仍由制造商承担。
法律文本
第18条(1)款规定,制造商可通过书面授权书指定授权代表。
第18条(2)款规定不得委托给AR的内容:
第13条(1)至(11)、第13条(12)第一款及第13条(14)规定的义务不在授权代表 授权书范围之内。
第18条(3)款要求授权书须使AR至少能够:
(a) 将欧盟合格声明和技术文件至少保存10年或支持期(以较长者为准) 供市场监督机构查阅;
(b) 应市场监督机构的合理要求,提供证明产品合格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c) 就消除产品风险所采取的任何措施与市场监督机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