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13-13Binding
确保产品可被唯一识别(序列化)
- 适用于
- Manufacturer
- 来源引用
- Art. 13(14)
Last reviewed
通俗语言
您的产品需要清晰的标识——序列号、型号或版本字符串。这使任何人都能明确说明是哪个具体产品或版本出现了问题,在发现漏洞或需要召回时尤为关键。对于应用程序,请在设置或关于页面中显示版本号。
法律文本
《欧盟法规(EU)2024/2847》第13条第14款要求,制造商应确保含数字元素的产品标有型号、批次编号或序列号,或其他可供产品识别的要素。
若因含数字元素的产品的尺寸或性质而无法做到,所需信息应标注在包装或产品随附文件上。
主要要求
- 唯一产品标识符——型号、型号编号、批次或序列号
- 版本标识符——对于软件产品,版本号(主版本.次版本.修订版本或等效方案)必须清晰标注且用户可获取
- 放置位置——标注在产品本身,或在产品过小或其性质不允许标记时标注在包装或随附文件上
- 一致性——产品上使用的标识符必须与技术文档、欧盟符合性声明及任何市场监督往来文件中的标识符一致
软件版本指南
对于纯软件产品和固件:
- 使用清晰的版本方案(如语义化版本控制)
- 在软件界面中显示当前版本(如"关于"页面、设置页面)
- 投放市场的每个版本在合规性和支持期限方面被视为独立的产品实例
可能需要的证据
- 显示版本/序列号的实物产品标记或截图
- 版本历史记录
- 引用产品标识符的技术文档
- 与市场监督机构往来时使用一致标识符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