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13-13Binding

確保產品可被唯一識別(序列化)

適用於
Manufacturer
來源引用
Art.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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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語言

您的產品需要有清晰的識別碼——序號、型號或版本字串。這使任何人都能確認是哪個確切的 產品或版本存在問題。在發現漏洞或需要召回時,這至關重要。對於應用程式,請在設定或 「關於」畫面中顯示版本號。

法律條文

《歐盟法規》(EU) 2024/2847 第13條第(14)款要求,製造商應確保含數位元素之產品帶有 型號、批號或序號或其他允許識別產品的要素。

若含數位元素之產品的尺寸或性質不允許如此,所需資訊應放置在包裝或隨產品附上的文件中。

主要要求

  1. 唯一產品識別符 — 型號、機型號碼、批次或序號
  2. 版本識別符 — 對於軟體產品,版本號(主要版本.次要版本.修補版本或等效格式) 必須清晰標示且可供使用者取得
  3. 放置位置 — 在產品本身、其包裝或隨附文件上(若產品太小或其性質不允許標示)
  4. 一致性 — 產品上使用的識別符必須與技術文件、歐盟符合性聲明及任何市場監管往來 中的識別符一致

軟體版本控制指引

對於純軟體產品和韌體:

  • 使用清晰的版本控制方案(例如語意化版本控制)
  • 在軟體使用者介面中顯示當前版本(例如「關於」畫面、設定頁面)
  • 每個投放市場的版本被視為符合性和支援期間目的的獨立產品實例

可能需要的證據

  • 顯示產品版本/序號的實體產品標示或截圖
  • 版本歷史記錄
  • 引用產品識別符的技術文件
  • 使用一致識別符的市場監管機關往來記錄
確保產品可被唯一識別(序列化) — CRA 合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