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合格声明(EU-DoC)

由制造商自行签发的文件,声明数字元素产品符合《网络弹性法》规定的基本网络安全 要求。欧盟合格声明须包含附件五规定的要素,以欧盟官方语言之一起草,并至少 保存10年。

来源引用

法律依据

欧盟法规2024/2847第28条要求制造商签发欧盟合格声明。

必备要素(附件五)

EU-DoC至少须包含:

  1. 产品标识——名称、型号、软件版本
  2. 制造商信息——名称及地址
  3. 确认符合《网络弹性法》及其他适用指令的声明
  4. 产品所符合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索引
  5. 通报机构信息(如适用)
  6. 制造商授权代表的日期签名

可获取性要求

EU-DoC须:

  • 可供市场监管机构随时获取
  • 自产品上市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简化EU-DoC

制造商可在产品或文件上提供简化版EU-DoC,注明可获取完整声明的网址。

欧盟合格声明(EU-DoC) — CRA 合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