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合格聲明(EU-DoC)
由製造商自行簽發的文件,聲明數位元素產品符合《網路韌性法》規定的基本網路 安全要求。歐盟合格聲明須包含附件五規定的要素,以歐盟官方語言之一起草, 並至少保存10年。
來源引用
法律依據
歐盟法規2024/2847第28條要求製造商簽發歐盟合格聲明。
必備要素(附件五)
EU-DoC至少須包含:
- 產品識別——名稱、型號、軟體版本
- 製造商資訊——名稱及地址
- 確認符合《網路韌性法》及其他適用指令的聲明
- 產品所符合的標準或規範性文件索引
- 通報機構資訊(如適用)
- 製造商授權代表的日期及簽名
可取得性要求
EU-DoC須:
- 可供市場監管機構隨時取得
- 自產品上市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簡化EU-DoC
製造商可在產品或文件上提供簡化版EU-DoC,並標注可取得完整聲明的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