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評定

製造商在將數位元素產品投放歐盟市場之前,用於證明產品符合《網路韌性法》基本 網路安全要求的程序。《網路韌性法》規定了多個模組,從製造商自我評估到第三方 評定不等,具體取決於產品風險類別。

來源引用

法律依據

歐盟法規2024/2847第32條規定了合格評定程序,並援引附件八所列模組。

可用模組

模組描述適用情形
模組A內部生產控制(自我評估)預設產品
模組B+CEU型式檢驗 + 型式合規重要產品(I類)
模組H全面品質保證重要產品(I類)
EUCC/歐洲認證通報機構認證重要及關鍵產品

依產品類別的要求

預設產品

製造商進行自我評估(模組A),記錄於技術文件中。

重要產品(附件三I類)

須有通報機構參與——EU型式檢驗(模組B+C)或全面品質保證(模組H)。

關鍵產品(附件三II類)

須有通報機構參與,或使用歐洲網路安全認證體系進行認證

流程

  1. 確定適用的合格評定模組
  2. 按照模組要求進行測試與文件編制
  3. 簽發EU合格聲明
  4. 加貼CE標誌
合格評定 — CRA 合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