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8-01Binding
判斷產品是否屬於「關鍵產品」並取得歐洲網路安全認證
- 適用於
- Manufacturer
- 來源引用
- Art. 8(1)Art. 32(4)Annex IV
- 產品類別
- Crit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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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語言
附件IV目前列出三類關鍵產品:帶安全箱的硬體裝置、智慧電表閘道和智慧卡/安全 元件。如果產品屬於這些類別之一,最終須取得正式的歐洲網路安全認證(EUCC)—— 而非僅進行自我評定。委員會將透過委託行為啟動該要求。在此之前,仍須通過第三方 合格評定(B+C模組或H模組)。
法律文本
法規(EU)2024/2847 第8條(1)款授權委員會採用委託行為,規定具有附件IV功能的 產品須取得保證等級至少為「充分」的歐洲網路安全證書。
附件IV類別(現行)
- 帶安全箱的硬體裝置
- 智慧電表閘道 — 智慧計量基礎設施及其他進階安全用途裝置
- 智慧卡或類似裝置 — 包括安全元件
現行義務(委託行為採用前)
在委託行為採用之前,關鍵產品製造商須透過公告機構(B+C模組或H模組)或 「充分」等級歐洲網路安全認證方案進行合格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