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產品

因功能或用途被認定存在較高網路安全風險、列入《網路韌性法》附件三I類的數位 元素產品。重要產品須經比預設產品更嚴格的合格評定程序——製造商須引入通報 機構或取得認證。

來源引用

法律依據

歐盟法規2024/2847第8條(2)款及附件三I類定義重要產品及其範圍。

重要產品示例(附件三I類)

  • 身份及特權存取管理軟體
  • 商業網頁瀏覽器
  • 密碼管理器
  • 防病毒/反惡意軟體
  • 商業VPN
  • 網路管理系統
  • 行動裝置管理(MDM)
  • 消費級和商業級VPN

合格評定要求

重要產品製造商須使用:

  • 模組B+C——通報機構進行EU型式檢驗,或
  • 模組H——通報機構參與的全面品質保證,或
  • EUCC認證或其他歐洲認證體系

重要產品與預設產品的比較

特征預設產品重要產品(I類)
合格評定模組A(自我評估)需要第三方參與
重要產品 — CRA 合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