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L-ART13-10Binding
在整个支持期内处理和修复漏洞
- 适用于
- Manufacturer
- 来源引用
- Art. 13(10)Annex I Part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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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语言
一旦发现安全漏洞,必须尽快修复。修复速度取决于漏洞的严重程度。分配CVE编号,通知用户,发布安全公告。在您支持该产品的整个期间内都须执行此操作——不仅限于发布时。
法律文本
《欧盟法规(EU)2024/2847》第13条第10款结合附件I第II部分要求,制造商应有效处理漏洞。该附件规定了以下具体要求:
附件I第II部分——漏洞处置要求:
- 识别并记录产品中的漏洞和组件(SBOM)
- 及时处理漏洞,处理速度与风险相称
- 应用有效且定期的安全更新
- 使用CVE标识符(来自CVE编号机构)标识漏洞
- 发布已修复漏洞的信息,包括CVSS评分
- 采用协调漏洞披露政策
- 便于第三方报告漏洞
- 应要求向CSIRT网络和ENISA共享漏洞信息
主要要求
- 漏洞管理流程——记录在案的接收、分类、修复和披露工作流
- 及时修复——响应时间与CVSS评分和可利用性相称
- CVE分配——从CVE编号机构(CNA)获取CVE编号;ENISA担任CRA相关CVE的欧盟CNA
- CVSS评分——在安全公告中发布CVSS(v3.1或更高版本)评分
- 安全公告——为所有已修复漏洞发布公告
- 停止支持通知——在支持终止前不迟于12个月通知用户,以便其做出替代安排
可能需要的证据
- 漏洞管理政策和SLA目标(按严重性分级的修复时限)
- 漏洞跟踪器或积压记录
- CVE分配记录
- 包含CVSS评分的已发布安全公告
- 停止支持通知记录